藏族民俗节日 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是怎么回事

藏族婚俗:一夫多妻一妻多夫

在西藏,一夫一妻制家庭占绝对优势。然而,在我们看来,有一些特殊的家庭,如一夫多妻制和一夫多夫。

一夫多妻一妇多夫在西藏历史悠久,可以说是古代群婚习俗的遗迹。在1951年之前的旧西藏,有许多一夫多妻的贵族家庭,主要是由于政治和经济原因,因为贵族家庭可以扩大他们的权力范围,巩固他们的财产地位。一般来说,这种家庭的妻子来自不同的土司或部落。一些平民实行一夫多妻制。这种家庭通常在丈夫结婚后与妻子和妹妹同居,形成实际的夫妻关系。姐妹共夫在这种家庭中,地位平等,没有妻妾,没有贵贱之分。人们不会批评这一点,因为这在每个人眼里都是很正常的。

与一夫多妻制相对应,有许多一夫多妻制的家庭。这种家庭通常是兄弟共妻制,也有少数是朋友共妻制。妻子最初是哥哥结婚的,后来和哥哥住在一起。这种家庭就像一夫多妻制的家庭,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,不会引起批评。

这种古老的婚姻形式,无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,主要是因为经济原因。在昌都,一些地方的人鼓励一夫多妻,以维护“帕措”宗族制。因为“帕措”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势力,所以人们特别重视生男,这关系到“帕措”势力的扩大。只有“帕措”势力扩大,才能避免本“帕措”财产的流失。于是丈夫们拼命让妻子生男孩,娶一个不能生男孩的妻子,再娶一个,于是形成了一夫多妻的家庭。最多有六个妻子。因为这样的生育目的,这里的女人只是男人生孩子的工具,没有家庭和社会地位。与生女孩的女人相比,生男孩可以抬起头来。这一点,有些像一些地方的汉族。

而一妻多夫制的存在也是由于经济原因。在1951年以前的旧西藏,税收或差额是根据家庭计算的。一妻多夫的家庭不仅可以避免财产分散,还可以减轻家庭负担。因此,一些地方的人形成了这样一个观念:几个兄弟不分家庭结婚,这是一个理想的家庭;同时,一个女人可以嫁给几个兄弟,这个女人一定是一个贤惠的女人。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至今仍在继续。这种一妻多夫的家庭在察雅县牧区占很大比例。相应地,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比例要少得多。与一妻多夫家庭相比,他们的经济状况要尴尬得多,因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劳动力较少,但孩子的数量并不比一妻多夫家庭少。事实上,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起到了鼓励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作用。

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不仅包括在西藏,也包括在西藏的其他民族,如门巴和罗巴;不仅在拉萨和附近,而且在西藏,但主要集中在喜玛拉雅山周围。简单地说,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肯定是古代婚姻制度的遗迹。应该说,这是西藏自然地理环境和宗教、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的产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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